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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冠普法|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?
发布时间:2023.04.18

劳动争议仲裁时效,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,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,否则,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。

仲裁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。

一、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?

1、一般情形: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。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

2、特殊情形:

1)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(拖欠劳动报酬与克扣工资非同一概念)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;但是,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,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2)一年的仲裁时效,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,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,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从中断时起,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
3)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,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,仲裁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

二、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断?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?

仲裁时效的中断,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,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仲裁时效期间归于无效,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,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。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:

1)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;

2)当事人一方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;

3)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。从中断时起,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
 

 

撰稿人:劳动服务部 李苑婷、殷小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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